人力资源

HUMAN RESOURCE

关于2020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03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关于做好2020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川人考函〔2020〕45号

 

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根据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房执考办发〔2020〕1号)及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告知承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14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省2020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10月17日09:00-11:30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14:00-16:30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自备计算器)

10月18日09:00-11:30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自备计算器)

14:00-16:30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开卷、自备计算器)

(二)考试方式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个科目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作答;《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在答题纸上作答。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对考生应掌握的具体要求,请查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二、报考条件(可点此链接查看原文)

根据原建设部、原人事部《关于印发和的通知》(建房〔1995〕147号)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下同)中等专业学历,具有八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五年;

(二)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六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四年;

(三)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四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三年;

(四)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二年;

(五)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的;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十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六年,成绩特别突出的。

根据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房执考办发〔2020〕1号)文件精神,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条件中的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经济、建筑、规划和管理类等与估价相近、相关的学科和专业。

三、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

9月8日至9月16日。

(二)资格核验时间

9月8日至9月17日。

(三)缴费时间

9月8日至9月18日。

(四)电子发票打印时间

9月28日至10月27日。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

10月12日至10月16日。

四、报名程序

该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名、资格核验、缴费、电子发票打印和准考证打印等各个环节均通过网络办理。

(一)告知承诺制

报考人员报名前须认真阅读考试相关规定,仔细对照报考条件;报名时须承诺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且符合报考条件,并签订《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承诺),自愿承担虚假承诺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关违纪违规处理。

提供虚假承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作出考试成绩无效等处理,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二)网上报名

1.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报名。

2.照片要求:照片文件为jpg或jpeg格式,像素为295px×413px,尺寸为1寸证件照(2.5cm×3.5cm),大小约为10kb,底色为白色。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生签到册》、证书制备及认证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考生个人照片须通过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方可上传。

3.报名点选择:报名按属地划分管理,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选择与现工作地、居住地一致的报名点报名。中央在蓉及省直属单位须选择省直属报名点。

4.填写报名表之前须先经过报名系统进行学历信息验证,报考人员应及早进行验证操作,以免影响报名。在线核验“未通过需人工核查”或“可继续验证或人工核查”的不影响后续报名,但须在填写报名信息表环节按报考条件上传学历证书等证照原件电子扫描件,有关说明见附件1。

5.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应仔细核对,提交报名表时须签订《报考承诺书》,审核通过后信息将无法修改。

(三)资格核验

资格核验按属地原则进行,报考人员无需到现场进行审核,由报名点所在地住建部门以报考人员填报的有关信息及上传的资料为依据进行报考资格核验,资格核验贯穿考试全过程。在核验过程中,资格核验部门可要求存疑报考人员补充提交相关材料。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方式提交规定材料接受人工核查,未按要求进行人工核查的,将被取消报考资格或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四)网上缴费

收费标准:《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每人每科65元,其余科目每人每科69元。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不予退费。

(五)电子发票打印

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打印电子发票(流程见附件2),不再提供纸质发票。

(六)准考证打印

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若发现有误,须在准考证打印期间(工作时间)到报名点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登记修改,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五、成绩查询、复核、查分申请及证书领取

(一)成绩查询

考生可通过“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站(网址:www.cirea.org.cn)、“中国房地产估价”微信公众号(微信号:cirea-wx)查询考试合格标准和考试成绩。

(二)公示及复核

成绩公布后,将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证书人员名单进行公示,由报名点所在地资格核验部门受理举报并复核。

(三)查分申请

成绩公布后,对成绩有异议的,可提交查分申请。主观题科目,须通过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查分申请”栏网上提交申请,不受理现场申请。客观题科目,须在查分期限内向报名点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只受理缺考、违纪、零分、无效等异常成绩的查分申请,除此情形外,不受理其他查分申请。

(四)证书领取

证书在报名点所在地证书发放机构领取。

六、考试须知

(一)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为开卷考试,可携带纸质资料,仅限自用,不得与其他考生交换使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应试人员进入考场不得携带移动电话、平板电脑、电子记事本等移动通讯设备;已带入考场的要切断电源,并与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二)考试时,应试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件(证件类型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军官证、港澳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境外护照,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进入考室,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件放在考桌上。两证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室。考生本人、身份证件、准考证与《考生签到册》信息不一致,以及报考科目、级别错误不得进入考室。

(三)应试人员在考试中应保护好自己的答卷,防止被他人抄袭,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和诚信参考意识。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四)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考试相关规定,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切实做好考试组织疫情防控工作

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各地要认真遵守各级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与当地卫健、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

应试人员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试,有关要求请及时关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

 

附件:1.关于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有关学历及身份信息认证事项的说明

2.电子发票打印流程

3.各报名点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及资格核验部门咨询电话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