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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选登 |《工程总承包(EPC)项目造价管理浅析》

作者:来源:发布时间:2022-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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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承包(EPC)项目造价管理浅析

作者:罗明勇


摘要: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单位和承包商之间的责任界面发生变化,合同价格、质量标准和施工时间也随之发生变化,项目成本控制体现了工程总承包模式的独特地位。在比较总承包与EPC模式差异的基础上,分析了一般总承包项目在全过程成本控制法下的局限性,建立了工程总承包法下的全过程成本控制体系,并提出了以下建议,有效指导实践,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关键词:工程总承包;全过程造价控制

工程总承包是承包商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设计、采购和建造总承包工程,按照总承包合同完成相关工程任务,并对质量、成本、进度和安全承担全部责任的方式的项目。总承包(EPC)项目的工作方式不同于传统的平行承包-设计-投标-建造,客户和承包商之间的界面发生了变化,合同价格、质量标准和施工时间之间的关系也相应发生了变化。在梳理总承包项目特点的基础上,分析了现有总承包项目成本控制方法的局限性,建立了工程总承包(EPC)模式下的全过程成本控制体系,提出了总承包项目(EPC)成本控制建议。提高工程总承包项目(EPC)成本控制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1 工程总承包(EPC)的特点

1.1 责任界面的变化

在一般的工程总承包模式下,建设单位面对的是只有一个责任的承包商,项目责任制更加完善。传统模式下,建设单位向承包商提供设计图纸并对设计图纸的准确性负责,建设单位承担设计变更风险;而在EPC总承包商模式下,部分设计(例如初步设计完成后)由承包商进行,并对该部分工程图纸的准确性负责。

1.2 合同价格、质量标准和工期确定的先后顺序的变化

对于传统模式,通常首先确定工期和质量标准,然后通过招标确定合适的合同价格。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下,由于仅有初步设计图纸,其他详细图纸需要承包人自行完成,难以确定详细的质量标准,通常先确定价格(如限标价或控制价)和工期。招标完成后,详细的质量标准在实施过程中逐步实施。投标时,可根据建设单位要求确定预期质量标准和相应的投标价格,详见表1。

表1 传统模式和EPC模式的比较分析

内容

传统模式

EPC模式

承包人的工作内容

施工

设计加施工(设计的比重存在差异性)

价格、质量和工期确定的先后顺序

确定工期和质量标准,再确定价格

确定价格和工期,招标时确定原则性的质量标准,具体标准在实施过程中逐渐确定

造价管控依据

包含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在内的合同文件

包含发包人要求在内的合同文件,以及过程文件的审核(如施工图、施工图预算等)

改变合同价格、质量标准和施工时间之间的确定顺序很容易导致承包商的规划极度简化。虽然建设单位可以在招标文件中对功能定位、建筑标准、材料品牌等做出详细要求,但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承包商可以通过满足建设单位的基本要求来简化设计,如材料选择同等品牌的低档次、节点做法简化等,影响建设单位的投资效率。

1.3 造价管控依据的变化

传统模式下,成本控制的依据是合同文件,包括施工图和招标清单等,而工程总承包(EPC)方式下,由承包商承担设计(主要指施工图设计)和施工等,招标阶段确定的造价管控依据为功能性、概念性、技术标注、发包要求、招标限价等,但没有详细的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等,详见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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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EPC模式和传统模式工作内容和控制依据的比较

2 已有工程总承包造价控制方法分析

工程总承包(EPC)项目责任界面、合同价格、工期和质量标准、成本控制依据的变化,将工程总承包项目成本控制与传统的项目成本控制区分开来。成本控制是总承包项目施工管理的重中之重,总承包中常用的成本控制方法有降费浮动法和模拟清单法,但仍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具体详见表2。

表2已有工程总承包项目造价控制方法分析


方法

内涵

适用范围

优势

局限性

费率下浮法

选用当地的定额作为依据,提出工程造价税前费率上下浮动比例的高低,以固定下浮费率进行过程控制和合同结算

(1)前期可研阶段投资控制精度不高,发包人提供的招标资料较少,项目定位和功能需求粗略

(2)发包人(或其咨询单位)设计审查和造价控制能力强的项目(3)需快速推进的项目

(1)省去了最为繁杂的计算工程造价

(2)招标资料简单,招标前期准备时间短,经济标评审便捷,可快速推进招标投标工作,有利于项目迅速启动

(3)评标路线简单、公平,减少暗箱操作

(4)计量计价原则清晰,便于变更项目预算编制和费用审核

(1)工程造价事前控制较弱,不利于工程成本的有效控制

(2)费率一般不得随意改变,投标人承担让利风险

(3)预算定额反映常规施工工艺在正常工作环境中的资源消耗和价格数据,缺少新技术、新工艺和采用特殊施工工艺、特殊设备施工项目的消耗量及价格数据,此类费用核定存在局限性,易产生纠纷

(4)施工图由承包人设计,审图不细、标的编制不准、审图责任无制约,不可避免地会增加利润较高的施工做法,发包人承担成本增加风险

(5)施工过程中要进行大量的认质认价工作,价格纠纷较多,若品牌范围较小,易出现承包人串通供应商哄抬价格的情况,不利于成本控制

模拟清单法

没有初步设计图,根据经验或者参考类似项目可编制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有初步设计,依据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清单

(1)标准化程度高的项目,即项目的成熟度高,施工图变动性小,可供参考的同类型或类似项目多的项目

(2)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等资料较多,发包人(或其咨询单位)设计审查和造价控制能力强的项目

(3)拟采用单价合同模式

(1)招标过程中经竞争性报价获得各清单项目单价,可获得优惠报价,有利于降低成本

(2)便于变更,费用处理可参考国标清单计价规范要求,即相同项目和相似项目可以参考合同清单价格,以减少争议。由总价及单方造价来控制整个项目的造价上限

(1)编制模拟清单工作量大,对造价咨询单位编制人员水平要求高,人员素质对模拟清单编制质量影响巨大

(2)发包人造价审核工作量大,成本管控压力较大,管理成本亦较高

(3)存在模拟清单编制采用类似项目指标不适用拟建项目的风险

(4)清单为模拟清单,不是按施工图编制,可能存在缺、漏、错项

(5)施工中承包人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从施工图设计上寻找突破口,存在设计的施工图内容为投标清单项目外内容,造成施工过程中增加大量的材料综合单价认质核价工作,不利于项目的成本控制

3 工程总承包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

工程总承包(EPC)模式与传统模式的区别使得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整体流程成本更难控制。本文提出了对总承包项目整个过程的成本控制,包括招标文件的准备、执行阶段的成本控制和会计核算。

3.1 招标文件起草

招标阶段的主要工作是进行造价管控工作策划,并落实到招标文件起草过程中。

3.1.1 发包人要求

在工程总承包项目中,不同的策划深度,客户的要求、招标的范围以及相应的成本控制都有很大的不同。在纯功能需求和技术要求的情况下、在没有工程图纸的详细设计的情况下分析建设单位的需求,从绩效要求、规定要求和过程控制。不同的设计深度对造价控制有不同的侧重点。

发包人的要求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控制总承包项目成本的重要依据。编制招标文件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质量/标准和合同价格控制基础和措施因设计深度而异。如有设计招标,客户自行承担设计图纸正确性的风险。虽然仅有初步设计图纸对功能、方案要求的示意图设计,但承包商承担了施工图准确性的风险。由于不同设计深度的质量保证标准和依据不同,定价依据和相应的控制方法也有很大差异。因此,建设单位必须根据自身的管理经验、风险管理能力、项目类型和承包商的设计管理水平等因素确定一个合适的设计分配比例,这直接影响到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和设计质量。

(2) 发包人对设计要求越详细,过程控制就越关键。发包人的设计部分越扁平化,质量/标准要求就越抽象和原则,因此在合同签订阶段难以对具体做法做出详细约定,尤其是在房屋工程的装修质量方面,很难量化这些因素,而且在许多情况下达成一致更加困难。因此,建设单位需要建立适当的过程控制来实现质量和成本的控制,例如增加施工图审查和施工图预算编制等的过程控制,充分满足建设单位的需求。

(3) 成本咨询和设计管理咨询的合作。在工程总承包模式下,承包商完成部分设计并提供工程图纸和预算等。因此,仅通过控制成本或仅控制设计标准很难控制质量标准和价格。在这种情况下,成本建议和设计管理建议必须有效协调,例如分析是否达到质量标准、成本是否高于约定的控制价格或控制价格下的质量是否不达标。

3.1.2 发包价格形成

由于我国尚未出台工程总承包项目(EPC)的相关的造价等规定,故缺乏参考标准,建议采用投资限额法和详细计量法相结合的方式确定招标控制价格,并建议加强程序成本的控制。

(1) 招标控制限价。总承包工程控制限价可分为五个主要部分,即勘察费、设计费、土建安装工程师费、设备购置费和其他总承包费等。其中难度最大的是确定合理的建安成本。在实践中,可以针对不同专业,比如土木工程等比较容易控制的部分,在规划估算指标的基础上,结合经验指标、工程含量指标等采取差异化的价格上限控制措施。其他同类项目的成本指标,上下一定幅度的调整,检查总价限制。对于内装、外装、智能系统等比较难控制的部分,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分析同类项目的影响和标准,尽可能准确地计算出专业项目的限价。另外,在功能需求不同的情况下,也可以根据功能需求来确定限价。同时,在满足总价的条件下,是否允许不同技术项目或功能要求的分项限价相互调整必须达成一致。

(2) 施工图预算审核。根据合同规定,一旦施工图设计完成,工程承包人必须将其提交给发包人审查,既要检查其是否符合建设单位要求的质量标准,又要在工程图纸符合要求的前提下审查工程图预算是否符合要求。承包商上报的施工图预算不得高于中标价,如果提交的设计文件的标准或质量未按照招标人的要求,需要设计单位修改设计。

(3) 工作内容变更的计价依据。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和审核的依据仍为现行价格预算定额和相关工程计费的规定,如果施工过程中出现变更等内容,需要详细审核变更产生的原因,如果是承包人的设计图纸不满足招标要求或设计人自身原因造成的变更,应有承包人自行承担。有且仅有招标人提出新的技术要求或新的方案造成变更的产生,方可将该变更计入工程造价中。

(4) 建设单位要求变化的风险控制。如果建设单位的需求发生变化,应对新的需求进行分析计算,如果需要满足刚性需求,半刚性需求且不超过预估预算,需要提醒建设单位控制调整,以防止成本超过目标成本。

3.2 实施阶段造价控制

3.2.1 施工图预算的反复审核

实施阶段的成本控制体现在对施工图预算的反复审核,从而满足建设单位的需求,保证投资的价值。此外,在实施过程中,施工图预算的审核可以与图纸审核单位同时进行。

3.2.2 材料设备品牌价格的确认

虽然招标文件明确规定了主要材料的品牌化要求,但在实施过程中,承包商提出了品牌化要求,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1) 项目信息公开,约定品牌厂家备案采购和议价困难(如卫浴、智能家电、电梯等)。

(2) 根据市场调研,推荐品牌交付周期长,不能满足现场施工进度,影响项目整体施工时间。

(3) 更新行业文件,提高性能指标和参数要求,导致原推荐品牌不符合新文件要求。

编制施工图预算文件时,咨询单位应与施工单位就材料品牌等的确定进行充分沟通,并在充分的市场调研后确定;在实施过程中,应慎重对待承包商增加品牌的意愿,如因信息未披露、价格锁定、交货周期长等原因,原则上不应同意增加品牌,同时进行市场调研,为谈判做准备;确需提升品牌的材料,要求不得低于招标文件约定的品牌等级并要求承包人不能增加费用。

3.3 竣工结算审核

作为工程总承包(EPC)模式下的项目,在结算时的审核重点应放在承包人是否按照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完成施工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如果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范围、内容实施将按照规定扣除,同时对现场更换品牌、降低材质的不当行为按照施工合同的违约责任进行扣除;第二审核的重点是施工过程中的变更、签证是否应纳入项目结算。特别是存在施工单位的传统思想只要出现变更和签证一定是建设单位原因,直接就计入结算金额,特别是设计变更,如果是设计单位的设计深度达不到施工要求或者不满足建设单位的技术要求等均应有承包人自行承担。

4 工程总承包(EPC)模式下的全过程造价控制的建议

4.1 要加强前期统筹计划

总承包强调造价咨询公司的整体规划能力,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实施整体造价咨询和规划服务,并充分分析潜在风险和相应的成本控制措施。

4.2 项目的总承包模式要求全过程成本控制

施工图预算的审核和施工阶段的全过程造价控制是造价控制的重点,特别是在施工过程中对造价的变化的测算等充分体现造价人的作用,杜绝施工过程中不合理的费用增加。

4.3 全过程成本控制要注意各个阶段的内在逻辑

总承包项目的全过程造价控制包括招标文件的编制、执行过程和竣工结算等,造价咨询单位应充分了解三者之间的内在逻辑,进行全面、整体的规划。

4.4 建立符合项目总承包模式的计量定价规则

传统模式下是基于施工图的规则难以适应工程总包模式,而工程总承包模式下可考虑根据不同的招标要求设置不同的计量和计价规则从而有利于合理确定工程总价。

5 结语

本文在分析工程总承包模式特点的基础上,对现有总承包成本控制方法进行了分析,明确了各种造价确定的方法的内涵、适用范围和优势,并指出了它们各自的特点。建议对总承包项目的成本控制进行合理控制,从招标文件的编制、执行阶段的成本控制、竣工结算审核等三个方面考虑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过程成本控制。最后提出加强前期统筹、控制全过程成本、观察各阶段内部逻辑、制定与工程总承包模式相对应的计量定价规则的建议,以期为工程总承包项目造价控制提供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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